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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准则》好(顺口溜)
清风明月 发表于 2012/1/10 11:08:00

党中央发布反腐新规定,
《廉政准则》要执行。
“八个禁止”不能忘,
“五十二条不准”要记清。
认真学习勤对照,
防微杜渐常自省。

第一禁止以权来谋私,
廉洁奉公要分明。
执行公务要公正,
不得索取财物与礼金。
内幕交易属违规,
利益输送不可行。
违规购买经适房,
要受惩处戒私心。

第二禁止私自经营来获利,
不以个人名义搞经营。
不在经济实体兼职领酬金,
不得违规买卖股票和证券,
不在国外投资捞黑金。

第三禁止假公来济私,
公与私要分得清。
公款消费和旅游,
化公为私不容情。
乱发奖金和补贴,
也属违规不可行。

第四禁止违规选拔和任用,
任人唯贤最要紧。
推荐、考察按程序,
时时处处出公心。
任人唯亲拉选票,
营私舞弊不容情。

第五禁止为亲属谋私利,
立党为公要记清。
权力寻租不可取,
不为亲属徇私情。
树立正确权力观,
权为民用暖人心。

第六禁止挥霍和浪费,
令行禁止我先行。
艰苦奋斗好传统,
时时刻刻记在心。
不讲排场摆阔气,
勤廉双优风气清。

第七禁止干预市场谋私利,
市场经济讲规则,
按章办事要严格。
重组、承包和租赁,
公平竞争是原则。
不准插手乱干预,
洁身自好是美德。

第八禁止弄虚和作假,
实事求是是准则。
形象工程不可取,
工作业绩严考核。
职称、学历和荣誉,
要靠奋斗来取得。
处世言谈和举止,
时时处处讲道德。

《廉政准则》就是好,
坚决执行不动摇。
社会和谐风气正,
人民满意第一条。
干群团结心连心,
跨越发展大步跑。
(作者系城南街道 严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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