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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纪监精神

海陵纪监精神:

 

忠诚纯洁、创新高效、惩腐扬清、强党为民
海陵纪委 2012年3月17日
关于公示海陵区第二届“十佳勤廉标兵”拟表彰人员情况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学先进、找差距、鼓干劲、促发展,着力打造“勤廉海陵”、“责任海陵”、“效能海陵”品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联合在全区开展评选海陵区第二届“十佳勤廉标兵”活动。前期,经过基层推荐上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李林等10名党员干部拟作为第二届“十佳勤廉标兵”表彰对象,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86225317;来信请寄:泰州市府前路26号海陵区纪委干教室)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310

附:

 

海陵区第二届“十佳勤廉标兵”

 

拟表彰人员简要事迹

 

01李林男,汉族,1957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简要事迹:坚持以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大局为己任,紧紧围绕“双轮驱动”战略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目标要求,熟练掌握各项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推动海陵人才的发展,全年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0余起,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了一批困难和问题。坚持从小节做起,严于律己,自觉保持廉洁情操,在基金安全、人员调配、招录考试、劳动监察等方面秉公办事,不循私情,赢得了较好口碑。

02汪杰,男,汉族,1969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罡杨镇镇长。

简要事迹:在海陵工业园区工作期间,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村干部日常考核的意见》,对村干部学习、出勤、请销假、参会、重大活动进行考核,着力解决农村干部“庸、懒、散”现象。负责试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中,经常以办公室为家,起早带晚,挨家挨户做群众工作,最终建成海陵区首家失地农民参保的“示范村”。负责拆迁工作,亲自到被拆迁户家中做工作,做到以情感人。坚持原则,顶真碰硬,牵头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多件,处理党员干部30多名,平时能以身作则,注重自身形象、严守廉政准则,个人从未发生违纪问题。

03周来荣,男、汉族,1963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简要事迹:以全区公开评议活动作为提升服务水平的抓手,把“评数据公信力、评统计服务质量、评全体统计人”落到实处,努力改进服务质量,规范统计行为。三年共给予10多家企业“警告”行政处罚,对近60家单位提出了“责令改正”处理意见,有效净化了全区统计工作环境。着力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统计服务月”活动,坚持工业统计监测预警预报制度,一系列新举措在全省统计系统推广,被国家统计局表彰为“全国先进”。带头执行廉政规定,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单位风清气正。

04张伟,男,汉族,1965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简要事迹: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学知识,案件审判水平较高。工作中善于动脑,勇于创新,不畏难、不惧难,围绕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商事审判中的难点,开拓创立了“速裁”、“专项审判”、“银企联席会议”和“行政案件诉前协调”机制等新型有效的审判方式,很多举措在省市得到推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保障城市拆迁、破产改制等工作上,坚持谈话到现场、执行到现场。牢固树立“公正用权、司法为民”理念,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在全院党员干部中树立了“勤廉”标杆。

05李松林,男,汉族,1969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区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简要事迹:打造“百姓名嘴”宣讲队,中心组学习“三三制”,理论学习“五个一工程”等三大学习品牌,得到省、市认可,编写5万多字的《海陵区理论学习工作手册》和《宣讲提纲》,近年来深入基层上党课20多次。始终把廉洁从政作为座右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曾资助一名井冈山失学儿童完成了小学五年级和初中三年的学业,主动垫付5000元让一名在“百姓大学堂”会场意外受伤的群众就医。

06常宝海,男,汉族,1969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区电子政务科科长、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

简要事迹:实现全区80个机关部门、120个村(居)、28个事业单位接入电子政务专网;启动了区政府网站集群建设,实现区政府门户网站与45个部门子站的共享;保障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系统运转,利用系统办件29000多件,年办件总数居四市二区之首;机关办公效率显著提高,2011年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公文1877次,发送工作短信10.6万条。遵守廉政规定,在设施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不吃请,不收礼,使得有限的财政资金节约高效运转。

07朱存扣,男,汉族,1966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现任海陵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

简要事迹: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提出了“完善管理、服务师生、贴近教学、突破创新”的思路,着力推进“均衡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从家校互访工作入手,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工作兢兢业业,每天早到晚走,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出了一支“师德好、师风正”的教师队伍。

08郭素美,女,汉族,1964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九龙供电所所长、支部书记。

简要事迹: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转变工作理念,切实改进作风,充分保障镇区的用电稳定安全,为地方经济发展夯实基础,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所负责的九龙供电所连续2年获得“泰州市百佳基层站所”,九龙供电所党支部获江苏省电力公司先进党支部。工作中,原则性强,敢于同不良倾向斗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次拒绝业务往来单位的宴请和礼品。

09胡萍,女,汉族,1964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城中街道书院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简要事迹:利用人大代表及社区主任的双重身份,为社区解决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公共设施完善等热点、难点问题累计上百件。围绕康乐型特色社区建设,先后组建老年合唱团、快板队、老年模特队、舞蹈队等各类文艺团体,开展了“清风进社区、和谐进家园”、“鹤发童趣庆新春”老年朋友风采秀等各类活动,赢得“泰州市和谐邻里社区”、“泰州市文明社区”、“十佳和谐社区”、“社会治安安全社区”等20多个荣誉。

10孙玉红,男,汉族,1964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九龙镇五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简要事迹:关心弱势群体,将村中的困难群众分类登记,建立档案,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居民家中体察民情,听取群众意见,努力解决实际困难。在河道整治、拆迁拆违工作中,不分昼夜深入村民家中,耐心开导,反复动员,保证了任务如期完成。坚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公平正直,不循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从细微之处着手狠抓村干部的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杜绝以权谋私,任职以来,全村一直保持零招待记录。

海陵纪委 2012年3月13日
海陵区“十佳人民满意中层干部”、“服务发展先进中层干部”公示

    

 

    根据海陵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公开评议区级机关部门重点职能科室负责人活动的意见》和《海陵区“十佳人民满意中层干部”评选办法》的规定,经日常评议、年终测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报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同意,拟确定张晶等10名同志为“十佳人民满意中层干部”、刘桂荣等10名同志为“服务发展先进中层干部”。现将20名同志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20122132012220。如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作风办反映(联系地址:海陵区政府大楼721室,举报电话:86243110,举报邮箱:hljwjfb@163.com)。

附: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213      

“十佳人民满意中层干部”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性别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及职务

 

中共党员

公安海陵分局巡防大队大队长

洪素芹

中共党员

区信访局办信科科长

季凤山

 

区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中共党员

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

 

中共党员

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中共党员

质监海陵分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凌亚东

中共党员

区统计局局长助理、综合经济调查队队长

杨成荣

中共党员

区司法局局长助理、基层科科长

 

中共党员

公安海陵分局城南派出所所长

陈永明

中共党员

区民政局民政科科长

 

“服务发展先进中层干部”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性别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及职务

刘桂荣

中共

党员

区卫生局局长助理、医政科科长

卢建美

中共

党员

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科长

陈和林

中共

党员

国土海陵分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中共

党员

区发改委综合科科长

问海羚

中共

党员

区发改委投资科科长

刘松桂

中共

党员

质监海陵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匡章荣

中共

党员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第一国土资源中心所负责人

严德山

中共

党员

区人计委宣传法规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董世华

农工党党员

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中共

党员

粮食海陵分局行业指导科、监督检查科科长

 

海陵纪委 2012年2月13日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和履职服务公开承诺

  一、基本概述
  海陵区住建局是海陵区政府主管全区城乡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设有办公室(挂人才人事科、行政许可科)、党委办公室(挂人民武装部)、计划财务科(挂内审科)城乡建设科(挂招商部、项目部)、综合科、质量安全科、建筑工程管理科。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二、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区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房屋拆迁、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等方面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二)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研究提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
  (四)负责全区城市和村镇建设、城镇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园林绿化、房屋拆迁、物业管理、给排水管理、白蚁防治和农村公路建设。
  (五)负责全区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规范全区住宅与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负责主城区范围内房屋产权、产籍、房产测绘管理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和城镇住宅、经济适用房及拆迁安置房建设。
  (六)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许可、工程设施使用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参与国家、省、市审批立项并在我区实施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阶段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七)指导全区建设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招标。负责区属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属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初审、报批、发证和年检工作。指导区属建筑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协调区属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工作。
  (九)制定全区建设系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职工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建设行业有关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全区建设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和档案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1年履职服务公开承诺
  (一)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结果以及涉及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深入推行行政权力办事项目网上公开运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法律、法规履行行政职能,在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等行政履职工作中,坚持为市民和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行政执法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杜绝粗暴执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认真实施报建项目安全监管。
  (二)提升效能,推行优质服务。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做到审批事项材料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资料齐全、具备审批条件的事项,承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初审在7个工作日内、危房鉴定在15个工作日内、建筑工程项目现场安全认证许可在5个工作日内、村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实行首问负责。凡服务对象到住建部门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第一个受理的人员负责为服务对象答疑或指引(指导),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对服务窗口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 
  (三)关注民生,服务城乡建设。树立“城建为民”理念,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加快旧城改造建设,继续推行“阳光拆迁”“阳光征收”,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安置房建设工程。提升城市品位,力争再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城北地区改造任务,建设“功能更强、形象更美、环境更优”的。生态宜居型中心城区。
  (四)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树立勤政廉政新形象。对服务对象做到和蔼亲切、耐心细致、服务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爱岗敬业。对来访者热情接待、做好服务、有问必答、耐心解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认真受理投诉。对上门投诉、来电来访、市区长公开电话、书记信箱及网络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虚心接受监督。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城乡建设工作加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陵区住建局24小时值班电话: 0523-86611644 
  举报投诉电话:0523-86611630   0523-86611622 
  传真电话:0523-86611625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税西街21号
  邮编:225300
  海陵区住建局网上投诉邮箱,设置在海陵区住建局网站。网址:
http://js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区住建局

海陵纪委 2011年7月18日
泰州国税一分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广大纳税人,我们作出如下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请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税收宣传承诺
  1、免费向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资料及咨询辅导;
  2、通过国税网站、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提供税收信息和纳税事项提醒;
  3、举办税收政策解读日。
  二、咨询服务承诺  
  1、对纳税人的电话咨询或到国税机关咨询,我们将即时答复或转办相关人员;
  2、对纳税人的网上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三、办税服务承诺
  1、为纳税人提供预约服务;
  2、为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3、为纳税人提供延时服务;
  四、服务态度承诺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态度谦和、文明礼貌;操作规范、方便快捷;有问必答,热情周到。
  五、办税公开承诺
  实行阳光办税,在国税网站、各大市场、街道醒目处公开个体纳税定额、税收政策、收费标准、违章处罚、许可事项、办税程序、工作纪律、服务承诺等。
  六、服务监管承诺
  1、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服务质量定期开展调查,并将结果进行反馈;
  2、国税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对纳税人指定代理或强制代理。
  七、廉洁自律承诺
  1、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江苏省国税局制定的“六条禁令”;
  3、严格执行泰州市纪委“基层站所十项禁令”;
  4、严格遵守其他各项廉政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投诉举报电话:0523-86237915,投诉举报地址:泰州市国税局青年南路68号(邮编:225300)

                                           2011年7月4日

泰州国税一分局 2011年7月13日
海陵区安监局规范行政行为、树立行业新风公开承诺

  一、依法行政,认真履职。依法实施综合监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许可、监管、执法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基层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严格执行安监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公正执法,严查事故。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公正原则、坚持公平,严格按照上级设定的自由裁量幅度、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安全生产执法,坚决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提前公布执法计划,落实执法回访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从重处罚。

  三、强化宣传,公开政务。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实行阳光政务。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免费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最新技术信息咨询,着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

  四、改进作风,文明服务。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开门纳谏,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和建议,切实纠正不作为、低效率等问题。有效执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继续在遵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或环节,简化行政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本局受理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局委托受理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报市局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人员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五、勤政廉政,服务群众。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行政问责制,坚决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九条纪律”,倾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政型、和谐型文明机关。坚持强监管、重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积极为生产经营单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畅通联系群众渠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并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

  六、严肃纪律,接受监督。今后,凡在安全监管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等问题,坚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全面监督,反映安监系统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对生产经营单位、基层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海陵区安监局24小时值班、举报投诉电话:0523-86331970;传真:0523-86331771;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号,邮编:225300。
  海陵区安监局局长邮箱,设置于海陵区安监局网站(网址:
http://www.tzhlsafety.gov.cn/)。
 
 
 
  附: 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九条纪律”
  1、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2、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由监察对象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
  3、不准以任何形式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或收取中介机构提供的钱物。
  4、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监察对象集资、摊派、推销产品、索要钱物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
  5、不准到被监察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不准滥施行政处罚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
  7、不准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产。
  8、不准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单位和个人或对监察对象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
  9、不准在煤矿及其他企业入股“分红”或提供有偿技术咨询服务。

海陵区安监局 2011年7月12日
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海陵分局规范行政行为、树立行业新风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泰州工商局海陵分局将以创建 “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等“四个示范岗”活动为载体,着力优化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为建设美好新泰州争作贡献。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登记服务更加便捷。深入开展“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跃升发展的19条服务措施,协同相关部门推进“百企上市培育工程”和“民营中小企业增量行动”。在基层工商所登记窗口推行咨询服务“一网通”、登记年检“一站通”、审查标准“一城通”、核准发照“一岗通”、照后延伸“一表通”,提高服务效率。
  二、维权服务更加高效。深入开展“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在各12315机构建立“六统一”窗口服务标准,做到有诉必接、有报必查,快速受理、快速调处,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12315热线实行24小时服务,做到申诉、举报零遗漏。推广郑美琴维权工作法,全力打造半小时维权服务圈,确保重大投诉工商人员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一般投诉消费者半小时内可找到12315服务站投诉。
  三、商标服务更加深入。深入开展“红盾品牌培育示范岗”创建活动,在基层工商所设立商标品牌培育专管员、在企业设立品牌培育联络员、在乡镇(街道)设立品牌培育信息员、在农村设立大学生村官宣教员,形成品牌培育网格联创体系,推动品牌战略深入实施。
  四、惠农服务更加有力。深入开展“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组织基层工商所结对帮扶大学生村官,开展“100强经纪人”评比和“十大网站”建设活动,全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开展“农资消费知识宣传周”、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五、执法办案更加公正。坚持依法行政,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严格按法定标准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深入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加大对无照经营、商业欺诈、商标侵权、违法广告、假冒伪劣、非法传销等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六、政务公开更加透明。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在政务网站全面公开工商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做到公开内容及时、真实、全面,坚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人员行为更加廉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坚决纠正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分局和基层工商所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全面接受监督评议。对承诺事项严格督查,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违规违纪或失职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特此承诺,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23—86234169

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海陵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工商海陵分局 2011年7月11日
江苏省地税局12条服务措施公开承诺

 

地税四分局遵循省局服务措施公开承诺,举报电话0523-86212027  
                


  1、提供涉税信息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发票查询、涉税信息查询等服务。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公开纳税人所有办税事项的内容、时限和办理地点,以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实行首问责任制。凡纳税人到地税部门办理涉税事项时,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地税干部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3、推行网上办税服务。以财税库银联网为依托缴纳税款,为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税款提供便利。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逐步实现税务预登记、涉税申请、发票申购与验旧、发票开具、申报缴税、涉税审批、税务公告、纳税咨询、预约服务等税收业务事项的网上办理。
  4、实行办税服务厅一站式服务。各地办税服务厅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办理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
  5、推行个性化服务。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提醒。纳税人以函、电方式预约办理涉税事宜,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和登记,承诺在约定的时限内办理。对老、孕、残及下岗人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纳税人等特殊群体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对被评为A级信用等级的纳税人放宽发票领购限量。
  6、简化涉税审批环节。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审批事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符合要求的,除依法需要报上级机关审批及其他特殊情况外,当场办结。
  7、实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纳税人在同一省辖市城区内或同一县(市)辖区内可以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领购发票(冠名发票除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8、简并征期、减少涉税资料报送。对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方式。对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按半年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对采用 CA认证的网上申报纳税人逐步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9、实行查前告知、约谈、自查制度。除信访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外,在实施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前通知纳税人开展自查,对同一纳税人每年检查不超过一次。稽查立案检查的纳税人,同一属期不再进行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尚未完结的,暂不列入专项检查。对存在涉税疑点或问题的纳税人进行约谈。对确需立案调查的案件,做到快查快结,维护纳税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对评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专项、专案检查除外)。
  10、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对纳税人首次税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在限期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除法律明确规定外,对于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后,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再移送公安机关。
  11、建立纳税人意见收集与反馈机制。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省辖市、县(市、区)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办税服务厅接待纳税人,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各地门户网站“局长信箱”信件由各级局长亲自阅处。各地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涉税案件举报中心、监察室受理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快速启动调查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
  12、严格执行地税部门工作禁令。严禁不征、少征、多征、转引税款;严禁不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禁违法实施税务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税收强制保全措施,以及不履行和延迟履行法定职责;严禁强行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或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利用工作便利、职务影响接受纳税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和借占交通工具、住房以及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地税四分局 2011年7月8日
关于撰写《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的通知

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委局机关各室:

  为深化“智慧型、激情型、魅力型”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打造素质提升“333”工程,委局主要负责人在年初的“封闭式”培训动员会上,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阅读《致加西亚的信》一书,认真学习书中主人公敬业、忠诚、勤奋的职业风范,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励精图治、开拓进取、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章紧扣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观点正确、逻辑严密、文字简洁、文风朴实。

  二、来稿为署名文章,字数在1500字左右。

  三、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委局机关各室至少上报1篇学习心得或读书感言。

  四、征文于4月30日前以纸质版及电子版形式报区纪委干教室。电子邮箱:
jstz0523@189.cn,联系电话:86225317。

  五、本次征文活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委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

海陵纪委 2011年3月28日
海陵区2011年“十佳廉内助”拟表彰人员情况公示

  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家属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促进作用,通过典型引导,示范推动,扎实筑牢家庭“护廉网”,着力打造“勤廉海陵”品牌,区纪委、区妇联联合在全区开展评选“十佳廉内助”活动。前期,经过基层推荐上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施安玲等10名党员领导干部家属拟作为2011年“十佳廉内助”表彰对象,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86225317;来信请寄:泰州市府前路26号海陵区纪委干教室)

  01施安玲,企业退休职工,区人社局局长李林家属。

  简要事迹:施安玲同志支持丈夫工作,勤劳朴实,长期照顾患病老人,为丈夫分忧。注意处理好邻里关系,正确对待金钱利益,不贪图享乐。自觉抵制一些不良用心的人走“夫人路线”, 能对丈夫廉洁从政进行监督,常吹廉政风,念好廉政经,认真守好家门,把好后院。

  02张桂芳,城中街道文昌社区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李羊喜家属。

  简要事迹:张桂芳支持爱人工作,担负起操持家务劳动的重担,她常说:“老李在外很辛苦,我要多分担一些,好让他有更多的精力投入信访维稳工作”。她始终保持平常心,认真把好家庭“廉政关”,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与丈夫公务有关的宴请,经常提醒丈夫珍惜现有的一切,谨慎用好手中的权力。

  03孙  萍,泰州新华书店职员,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反渎局长李程飞家属。

  简要事迹:孙萍多年来一直默默承担着持家的重担,支持爱人工作,用爱心维系着家庭和睦,用廉洁守护着家庭幸福。她给自己定了规矩:不跟爱人提任何有关他工作的事情,不接受任何与案件有关当事人的财物和宴请。她不怕得罪亲朋好友,多次想方设法拒绝上门送礼说情者,坚决做到份外之物不收、不义之财不取,以实际行动把住家庭廉洁这一关卡。

  04毕爱霞,区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敏家属。

  简要事迹:毕爱霞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熟悉了解廉洁从政有关要求。她在生活上体贴丈夫,工作上支持丈夫,廉政上时刻提醒丈夫,努力当好家庭助廉“监督员”。她经常督促家庭成员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慕奢华,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05林  梅,泰州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区科技局副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杨臣家属。

  简要事迹:林梅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并为自己制定了“五不”行为规范,即“不搓麻、不打牌、不入舞厅、不串门说长道短、不为亲朋好友的私事说情”。林梅支持丈夫工作,2006年研究生毕业时,毅然放弃省城工作的机会,追随丈夫回泰州工作。在泰州人民医院工作以来,她恪尽职守,积极开拓,多项医学成果获奖,取得了优异成绩。

  06马凤琴,姜堰市船用泵厂职工,工商海陵分局副局长陈元忠家属。

  简要事迹:马凤琴一直在姜堰市船用泵厂工作,工作辛苦,丈夫在海陵工商系统任领导职务,她从没有利用丈夫的职权为自己谋一份新工作。平时一直保持俭朴、低调的生活作风,正确对待物质享受和金钱利益,姜堰泰州两头跑,从来都是乘坐公共汽车。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送上门来的礼品礼金,她都想方设法帮助丈夫谢绝,以实际行动守住家门,把好后院。

  07曹美萍,私营家具店打工,城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钱植余家属。

  简要事迹:曹美萍认真学习廉政要求,经常向丈夫提醒,正确处理好家事与“公事”的关系,做到对丈夫的工作多一分支持、少一分拖累;多一分温暖、少一分冷漠;多一分关心、少一分埋怨。她以“三不”行动守住家门:不替任何人说情;不向任何人许诺;不收任何人礼物。在本职岗位上也是干一行、爱一行,不论是在原企业担任会计,还是在私营家俱店打工,都能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08陈秀琴,无业,公安海陵分局副局长曹红兵家属。

  简要事迹:陈秀琴时刻提醒自己的丈夫要勤政廉洁,始终维护着丈夫清正廉洁的声誉,守护着公安民警身后的一方净土,从来没有因为工作上的事为自己的亲友说过情,她经常对丈夫说;“你要做到一身正气上班去、两袖清风回家来。”并督促丈夫以反面典型为戒。她坚决把住“家门”,先后多次拒绝上门送钱送物请托办事的人,近年来拒收各类名烟、名酒20多次,价值1万多元。

  09王  敏,城东小学教师,城东街道东风社区党支部书记张桂林家属。

  简要事迹:王敏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能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贪慕虚荣,不追逐名利,在脚踏实地做好本职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丈夫履行社区负责人的工作职责。作为妻子,她孝敬父母、公婆,默默挑起家庭重担;作为教师,她尽职尽责,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同时,也能经常督促丈夫从小节做起,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

  10韩存凤,务农,苏陈镇夏郑村党支部书记夏彦富家属。

  简要事迹:韩存凤虽然是一个农村妇女,但为人朴实,懂得明辨是非,思想纯朴,品行端正,心态较好,不贪慕虚荣。她常督促丈夫说,官虽小,但也要注意小节,注意形象。她以实际行动帮助丈夫守好“家门“,特别是丈夫生病期间,多次帮助丈夫拒收贵重礼品,有些当面难却的礼品还请人帮助退回。她也是一个热心之人,孝敬父母,与左邻右舍和谐共处。

海陵纪委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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